jù,jǐ
1. 憑依、倚仗:據點。據險固守。
2. 占有:竊據。盤據。據爲己有。
3. 可以用做證明的事物:字據。證據。單據。論據。契據。言之有據。
4. 按照:據實。據稱。依據。據事直書。
jū1. 〔拮據〕見“拮”。
據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 康熙筆画:17画,部外筆画:13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御切,音鋸。《說文》杖持也。《論語》據於德。
又《廣韻》依也。《易·困卦》困于石,據于蒺藜。《詩·邶風》亦有兄弟,不可以據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享祀豐潔,神必據我。《註》據猶安也。
又引也,援也。《爾雅疏序》事有隱滯,援據徵之。
又按也。《禮·玉藻》君賜稽首據掌,致諸地。《疏》覆左手按於右手之上也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猛獸不據。《註》以爪按拏曰據。
又拒守也。《史記·趙奢傳》先據北山上者勝。
又姓。明宣德漏刻博士據成。
又《集韻》其踞切,音遽。有形之貌。與莊子覺則蘧蘧然之蘧同。
又《史記註》訖逆切,音戟。《呂后紀》見物如蒼犬,據高后掖。
又叶求於切,音蘧。《史記·龜筴傳》事有所疾,亦有所徐。物有所拘,亦有所據。通作据。見据字註。
據【卷十二】【手部】
杖持也。从手豦聲。居御切
(據)杖持也。謂倚杖而持之也。杖者人所據。則凡所據皆曰杖。據或作据。楊雄傳。三摹九据。晉灼曰。据今據字也。按何氏公羊傳注據亦皆作据。是叚借拮据字。从手。豦聲。居御切。五部。
◎ 粤语:geoi3
◎ 客家话:[海陆丰腔] gi3 gi5 [客语拼音字汇] gi4 [陆丰腔] gi3 [客英字典] gi3 [台湾四县腔] gi3 gi5 [梅县腔] gi3 [沙头角腔] gi3 [宝安腔] gi3